中共华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专责监督机构,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,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,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,检查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,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,推动完善学校各类监督体系。下设纪委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室,均为学校正处级建制。具体职责如下:
纪委办公室内设综合与审理科,负责案件管理、案件审理、党风政风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、日常综合事务等工作。
纪检监察室内设监督检查科、审查调查科,负责监督检查、谈话函询、审查调查、追责问责等工作。
合署机构名称及职责:
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,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,内设巡察科。主要职责有: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;协调、指导、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;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统筹协调、跟踪督促;负责组建巡察库和巡察干部的教育、培训和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