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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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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纪检监察办公室

中共华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纪检监察办公室,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学校的监察机构,是学校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如下:

1.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。督促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“一岗双责”履行落实情况。

2.紧盯关键少数,对廉洁风险较高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重点领域、关键环节、重点岗位强化监督,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

3.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,行使权力进行监督,受理处置党员群众的信访举报,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。

4.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学校各级党组织、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。

5.协助学校党委做好党风廉政教育;推进学校廉政文化建设,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。

6.履行校内监察职责,经常对监察对象开展遵守法律法规的教育,对监察对象行使公权力进行监督。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,提出对监察对象处分建议;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。

7.完成上级纪委、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

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,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合署办公,主要职责如下:

1.落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。

2.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。

3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。

4.下达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。

5.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。

6.办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。